納稅人主要分為兩大類,不同類別的納稅人,報稅截止日和報稅表格皆不同。
一般打工族只賺取受薪收入、每月定時出糧的受薪族,毫無疑問是應該填寫BE表格,並在每一年的4月30日或之前報稅。
若日間賺取受薪收入,晚上也是替人打工賺外快的話,則依然屬于打工一族,應照樣填寫BE表格,並在4月底前報稅。
但如果在正職之外,自己做些小生意賺外快的話,又屬于哪個報稅類別、應該何時報稅呢?
答案是6月底或之前報稅。
一般上,納稅人的稅務號碼,將洩漏一些端倪。要知道本身的納稅人組別,可參考稅務號碼。
只有受薪收入的納稅人,其稅務號碼是以“SG”開頭,意指受薪族(Salaried Group)。
向稅收局查證a
若是做生意,收入屬于經商收入者,其稅務號碼是以“OG”開頭,是指其他收入(Other Group)的納稅人。
獨資經商、從事合伙(Partnership)生意,或專屬賺取投資收入的納稅人,報稅截止日為每年6月30日或之前。
不過,部分納稅人(如已婚女性)可能沒有經商收入,稅務號碼卻被編為“OG”。
均富國際會計行(SJ Grant Thornton)董事盛繡雁對此表示,這是因為根據舊制,已婚女性的丈夫若是經商,稅收局會把已婚女性的稅務號碼,和丈夫的稅務號碼合併起來。
換言之,那些受薪的已婚女性,若丈夫經商,稅務號碼也跟著改為“OG”。
但從2007年開始,稅收局改用新制,已婚女性維持婚前的稅務號碼。
若近年才開始報稅,卻發現稅務號碼與收入種類不符,例如向來只打工賺取受薪收入,稅務號碼卻是“OG”者,可向鄰近稅收局查證。
http://www.chinapress.com.my/node/2168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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